“如果是那样的话,你怎么当时还同意带上我啊?”总不会是他虽然有点小心思,但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笑死,怎么可能。

red理所当然道:“因为觉得你还不算讨厌,如果之后你又黏上我们,又讨人厌的话,我们便将你随便塞进个适合你的时代,然后自己开塔迪斯走掉就好了。”

格雷格整张脸五官皱成一团:“狠心,太狠心了!你知道弃养子女要被判多少年吗?”

red直接回了一句:“我不遵守地球法律。”

格雷格顿时没了脾气。

“我承认我当时的确有过这种想法。”那可是时间旅行外加宇宙旅行,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这两个更加让他这种理工人着迷的要素了吗?

宇宙的尽头是故乡,时间是走向她的路。

可是他就去过那么一次时间旅行,就因为看到熟悉的人的结局而感觉到可怕,他怯懦胆小,生于安乐,学不会适应身边的人突然被时间磋磨变换模样。

他嘴角上扬,两条眉毛却耷拉下来,给这个笑容赋予了苦涩的意味:“后来发现自己不行,很可惜,我一直觉得大雄看起来很没用,但是拥有跟哆啦a梦冒险的勇气大概就已经胜我一筹了。”

red却摇摇头,将怀里面的蒂蒂放了下来,任由她到处疯跑:“我倒不觉得野比大雄很没用。他在某些方面拥有超乎常人的天赋,并且富有想象力,无论有什么有趣的东西都会想要和别人分享,在大是大非上能够认清局势。他顶多算是普通的孩子,而非完美的孩子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