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他不相信red,只不过是这里可是民风淳朴哥谭市啊!
他拼命地挤眉弄眼希望red能够懂得自己的忧虑,然而red却就好像没察觉一般:“你想回去吗?”
格雷格忙不迭地点头,red便说道:“那你就先回去吧,我就先走了。”
尽管她很喜欢塔迪斯,可以重新回到久违的地球,那被工业污染之后并不清新的空气,刺得人头晕目眩的光污染,过于拥挤的人口带来的人体气味,难得一见的绿色植株。
真是让人非常怀念。
格雷格傻眼了,更让他傻眼的是red居然真就那么走了。
他站在原地愣了两秒,又赶紧追了上去。他是害怕啊,但是他总不能就放red一个人在哥谭夜晚的街道上乱走。
他心一横就又追了上去,觉得万一真的出什么事情了,他还能当个肉盾呢。
一旦想开了,格雷格也就不再纠结,而是并肩和red走在一起,甚至还真的看出来了几分哥谭的特别来。
“你别说,这还真漂亮。”格雷格情不自禁地夸奖起来,其实他也说不出来到底什么地方好,他的文学素养也仅限于“这也好看,那也好看,总之哪哪都好看”的水平,就是觉得这地方让他觉得舒坦。
哥谭市虽然人杰地灵,可是这也不代表每天晚上都有事情发生。格雷格开始自我安慰,再说了,红罗宾和红头罩现在还在城市里面夜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