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他沉睡的这四天里面,塔迪斯已经非常平稳地降落在了地球,并且来到了哥谭。

其次,这个时间段应该和杰森陶德自己的时间段里面有所偏差,所以说他们之间的信息对不上,提姆的年龄也对不上,可看起来red和蝙蝠家族他们混得非常熟。

他得出来的结论就是,他在哥谭的生活说不定真的有一个基础保障;自己的八卦事业恐怕就是终止与此;以及布鲁斯韦恩捡孩子回家的时候,确实是按照帅得天崩地裂这个标准来捡的。

关于未来展望,他现在也有两点,第一是看看自己能不能死皮赖脸让他们两个人再留下来安顿好自己,然后找个机会问问到底三十岁的杰森陶德魅力何在;

还有就是想要看看这两个人都长成这样了,那传说中的黄金男孩迪克格雷森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有理有据,条理清晰,格雷格觉得自己都拿出来自己当年在学校里面写小论文的水平了。

他这边大脑里面飞速运转,那边耳朵也竖起来继续听提姆德雷克和他们聊天,想要从里面再捕捉出来点东西,没想到他们却只不过是在聊家常。

提姆德雷克说:“你应该庆幸先发现塔迪斯降落的人是我。”

塔迪斯每一次降落在哥谭的地点都不确定,时间也不确定。尽管凭借他们作为哥谭超级英雄对于哥谭大街小巷的了解,还有red的塔迪斯变色龙系统每一次都会模拟出来出来一个夸张到和周围格格不入的鲜红东西,他们每次都能找到塔迪斯,可是谁先找到就不一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