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嘛,算是吧。”

其实是我想写进新作里、送给他的小礼物。

可在短暂的沉默后,降谷零却摇了摇头。

他的视线落在书的封面上,手指轻轻抚过作者的名字,声音听起来比诸伏景光更温柔:“我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我喜欢的是「安室凛」笔下的「安室凛」,是她所创作的故事,那些有趣的情节已经让我足够满足了。”

我直直地望着对面的人,心跳突然漏了一拍。

我记得这句话,或者说是类似意思的句子。大约八年前,他曾将那句话写进给我的信件里,作为「你有没有什么特别想看的情节」问题的回答。

而我当时在回信里附上了一篇以「公安警察安室凛的忙碌假日」为主题的小短篇,作为他喜欢我的作品的回礼。

但是,当面听他这么说,却让我忍不住觉得,难道说、他所喜欢的不仅仅是「安室凛」的故事,而是……作者「安室凛」本人。

错觉、这一定是错觉吧?就是人生三大错觉之一的「他喜欢我」,误会的话可就太糟了。

可呼吸还是不自觉乱了节奏,这种复杂的心情很难拆分出来一一用语言描述。我放在桌下的手攥住了衣摆,望着金发黑皮的我推、放软了声音——

“透君,那位「安室凛」、你想见她吗?”

第28章 命中注定五我绝对不会变心——……

降谷零好像误会了我的意思。

对于我鼓起勇气、准备有必要就自爆身份跟他相认的问题,他的回答却是,如果安室凛开签售会活动的话,他一定会积极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