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你永远不会明白伺候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粗暴又精力旺盛的男人有多辛苦,我从来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离开,我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半昏迷的。’

‘”那他出去的时候没人知道?’

“‘如果是白天的话没人会在意,毕竟我们这ῳƖ 种职业早上6点之后才是睡眠时间。’

“‘也就是说,从你所谓的昏迷到第二天所有人都醒来之间,你干了什么,他干了什么,甚至他离开与否都没人可以证明。’

“‘是的,警官。’她当时脸色惨白。

“想必到这儿我也没有继续问下去的必要了,我让她离开房间,和其他人一起仔细的搜查整个屋子,很快,我找到了凶器。”

“凶器?!”

“在哪?”哈利和福尔摩斯对视一眼,同时身体前倾开口问道。

“在她一件衣服束胸的腰带里,还带着血迹。”雷斯垂德相当得意,“而且布朗夫人还说过,约翰曾经找过她,最后手脚发软的离开。我想肯定是这样的,约翰来的那天他们制定了这个阴谋,所以他的情绪起伏很大,而到了实施当天,亨利爵士又一次喝多,她先是假意逢迎,在他昏睡之时从束胸中掏出匕首,用力插到亨利腹部,趁清晨无人在意之际,悄悄将尸体搬运出去,正好约翰在外面接应,至于为什么会到孤儿院院长的棺材里,以及肠子上栓的石头,都是障眼法罢了,无非是给警方制造些麻烦。”

在雷斯垂德说得过程中,哈利眼前突然又冒出题板——

【阶段测试三:

(判断题)格蕾丝是本案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