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席闻大步上前。

等看清眼前的东西,路席闻面露嫌弃。

“野猫?野兔?弄出去,我动物毛过敏。”路席闻说。

一听“过敏”,裴雾将路席闻推开了些,然后仔细打量:“都不像啊,怎么看着像猞猁?”

也就十几厘米大小,毛发雪白,纤尘不染,根本不像野生的,有一双淡金色的圆形瞳孔,耳朵尖尖竖起,上面的一撮毛更尖,整个耳朵呈现三角,但因为脸大,发腮,肥嘟嘟的,所以格外讨喜。

“好漂亮啊。”裴雾忍不住赞叹。

路席闻:“不养啊。”

“我带回出租屋。”裴雾说。

路席闻:“云鹭湾后面那座荒山你没看见吗?绝对是野生的,看体型还是幼崽,你小心大家伙找上来,人家也不一定愿意跟你走。”

裴雾觉得有道理。

然而话音刚落,这白团子猛一下扎裴雾怀里,非常自来熟地蹭他的脖颈,然后伸出粉嫩嫩的舌,往裴雾下巴舔。

见过舔狗还没见过舔“猫”,路席闻更加嫌弃。

白团子像是察觉到了路席闻的心思,双脚蹬踹着到了裴雾肩上,然后端坐优雅,雄赳赳气昂昂地给了路席闻一个挑衅的眼神。

一会儿就赶出去,路席闻这么想着,又觉得这玩意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好软的毛。”裴雾爱不释手,已经顾不得路席闻的意见了,扑怀里说明愿意跟他走,这么好的品相,宠物市场上都见不到,更别说这么有灵气,他一定要带走,耶稣都拦不住他说的!

裴雾喜欢毛茸茸,对于这种极品毛茸茸,到底没忍住,抱过来猛吸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