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了一下,纪何初又低下头去看手机。
“骨灰我跟于廷埋在黑珍珠门口那棵桂花树底下了,它喜欢黑珍珠,那里离你们也都近。”
“于廷替你跟他说了好多话,朗姆躺在那儿跟被他催眠睡着的一样。”
韩驰的语气温柔且带着笑意,纪何初却莫名其妙地听出一点别的东西,刚抬起头,韩驰便握住他的手,接着套了一个什么东西上去。
“中午回了趟黑珍珠,看到于廷收拾出来一箱你以前给朗姆顺下来的毛,下午就找人用这些毛纺成线做了一个手镯,”韩驰转了转套在纪何初手腕上的镯子,问,“像不像朗姆的小爪子抱着你?”
手镯是有开口的,里面由钢丝定型,外面缠着几圈用猫毛做成的线,毛茸茸的。开口处的两个节点略粗一点,一上一下,戴在手腕上就真的很像被猫咪环住。
纪何初呆呆地坐着,好一会儿才去摸手腕上的那条白色,一根根毛发纺出来的线更像是缠在他心上,填补着那些裂缝的空缺。
纪何初的眼里浮起一层水汽,韩驰觉得对方大概率是不想在自己面前掉眼泪的,这时候应该让他和“朗姆”单独呆一会儿。
这样想着,韩驰便将人松开,却意外地反被纪何初一把抓住。
纪何初将手镯摘了下来,放到他手里。
韩驰愣了一下。周遭无声,可他却仿佛再次听见那句“这是你的猫”,又或者说是纪何初永远隐藏在眼底的情绪——
你也很难过吧,有它陪就不会那么难过了。
瞬间,韩驰听见自己的胸腔里传来一些建筑倒塌的声音,拼命维持的坚强体面在这一刻全部前功尽弃,分崩离析。
怎么会不难过呢,那样一团有活力的小生命,第一次喂它就充满信任地跟在自己屁股后面,后来给它起名字、给它买衣服买玩具,每次下班之后都去黑珍珠找它,见了人就“喵喵喵”地叫个不停,稍微逗一逗还会把肚皮翻出来冲你撒娇……现在却再也见不到了。
怎么会不自责呢,是自己当初非要把它留下,也是自己一拍胸脯说一定好好照顾它、我来当它的主人,结果从头到尾,这个“主人”陪着它的时间加起来却要挂倒数,更是连它生病了不爱动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