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方可颂抱着一大袋子面包站在路边狼吞虎咽,就算噎的嗓子痛也没有停下来,最后呛到了,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看上去非常可怜,像一只流浪的脏兮兮的小狗。
她突然就不知道说什么了。
方可颂不是什么坏孩子,她是知道的,自己也算是看着他长大,才会在发现他偷钱时那么失望愤怒。
梅婷走之后,她知道他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可是没有办法,那毕竟不是她的孩子,她没有办法插手太多。
孩子考出去之后,她很快要搬离下城区,离开这个乌烟瘴气的地方,也没有办法再给予他更多的照顾,于是她最后在街头站了很久,还是什么都没有说,默默回去了。
这件事如果不是方可颂提起,她都已经快要忘记了,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之后,方可颂居然还记得,而且把钱还回来了。
她看着现在的方可颂,整个人都透出被精心照顾过的矜贵和舒适,那股不谙世事的感觉在他成年之后也并没有消失,可见他现在是过得不错的。
这样很好,梅婷在天之灵也会高兴。
林姨心中感到一些安慰。她说:“没事的,早就已经没什么要紧了。你好好的就行,钱你不用给我。”
方可颂瞥了罗筠一眼,又望向林姨,小声地说:“您还是收下吧。”
林姨当然是不会收的,但罗筠开口了:“您收下吧,这件事情确实是他做的不对,既然做错事了就要弥补。您要是不收下,他心里那道坎是过不去的。”
对方可颂来说,在落魄的时候偷钱是一件非常羞耻的事情,尤其偷的还是平时对他颇为照顾的邻居的钱。
他强迫自己把这件事情忘记,但也只是掩耳盗铃,这件事会连带着那种羞耻的感觉一起,永远地把他烙在耻辱柱上。
或许罗筠说的没错,只有把这个钱还回去了,他才能重新挺直脊背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