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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这么久不见,方可颂长得更好了,两腮雪白,嘴唇和脸颊都十分红润,身上的肉不多不少,多一分腻少一分柴。

他穿着精致的高档服装,站在那里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锦衣玉食的小公子呢,谁能知道他是从下城区那个泥巴地里冒出来的?

可见他确实过得很不错,要是他之前也能是这个样子,还愁把他卖不出去吗?

他从地上爬起来,目光贪婪地看向方可颂,之前有个人想要花一万块把方可颂带走,他嫌低,结果多抬了五千那人都不干。哈,他儿子现在这个品相就算是卖个二三十万也肯定会有大把的人要的。

他又看向他身后的大别墅,他们下城区的人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大这么漂亮的房子啊,又有花园又有泳池,十辆车停在里面都停得下。

自己在监狱里受苦受难,一天干不完活就要被鞭子抽,结果这小畜生却在这里吃香的喝辣的,攀上了有钱人过上了少爷一般的生活。

他不好好讨回来怎么行呢?

方可颂紧紧地皱着眉头,像是多看他一秒都不愿意:“你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方育林目露精光,脸上的沟壑瞬间堆在了一起,看人的目光十分不舒服:“圆仔,没想到你现在这么有能耐了,攀上高枝了,怎么都不想着带带爸爸啊?”

过了这么多年方可颂还是为他的厚颜无耻作呕,于是他当着方育林的面很不给面子地呕了一声,张牙舞爪地说:“不要叫我圆仔!我早就跟你没有关系了,你现在最好马上给我滚,不然我就让保镖把你狠狠揍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