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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敢在客厅活动的方可颂又在房间里憋了几天,只有饭到了才敢出来拿,听到任何声音都不敢出去看了。

罗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走啊,方可颂感觉自己要疯了。

但是罗筠一时半会儿是走不了的。

他们偶尔碰面的时候,方可颂就会像只惊吓过度的老鼠一样缩起脖子,罗筠表现恨平淡,并不为他吓到方可颂而感到不好意思,也不像之前拿枪威胁方可颂时那样骇人,他完完全全地把方可颂无视了。

两个人之间没有任何的交流。

这样的虚假的平和一直维持到方可颂没钱了。

即便现在落魄了,他也没有改掉花钱大手大脚的毛病,吃饭每次都要点最贵的,各种东西杂七杂八地买了一大堆,出门从不坐公交都是打车,就在这样毫无节制的消费中,他手里那点钱就要见底了。

方可颂看着手机里的余额,感到大事不妙。

他坐在房间里思考了半天,只好敲了敲隔壁的房门,厚着脸皮跟罗筠要钱。

“我没记错的话,我的手表在你那里吧。”罗筠坐在桌前,转身看向他,奚落地说:“你在吃钱?”

那个手表当然还在他这里,不过方可颂不舍得把它卖掉。

他不敢看罗筠,硬着头皮说:“那只是我救你命的钱,现在你住在我这里,我还要交房租,还要交电费,你当然也要出一点!”

罗筠慢慢眯起眼睛,气息冷冽,那眼神像是在看从哪里开刀比较好。

方可颂壮起来的胆子在他冰冷审视的视线里渐渐缩回去,他虚张声势地说:“干嘛,你不会是检察官吗你还想赖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