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不是因为勤奋,是因为秦文斯跟他斗嘴,最后被他激的报了名去参加晚会,而且还是第一个出场。
秦文斯是个好面子的人,他都已经报了名,就不能打退堂鼓。
所以,他又把好久没练的琴给捡了起来。
琴房外的夕阳快要落山,橘红色的光芒透过窗,照射到琴房内十六岁的少年身上。
沈南稚进入了梦乡中。
…………
秦文斯的动作飞快。
很快,就完成了十首钢琴曲。
“憨宝,大哥厉不厉害?”
憨宝是一只陨石边牧,十分聪明,是秦老头和他妈盛女士养的狗。
他们说它是小儿子,那它就得喊他大哥了。
憨宝听到大哥的问题,“汪汪”了两声。
“好狗,给你来根火腿肠。”
秦文斯给憨宝剥了一根火腿肠,然后去看沈南稚的消息。
他给沈南稚发了十多首曲子,但是沈南稚都没有回消息。
睡着了?
狗东西,这大晚上的,让他给他发曲子,结果自己睡着了。
秦文斯点开自己发的钢琴曲,然后开始欣赏。
虽然他已经有好几年没有碰过钢琴了,但是他这技术还是一如当年。
那一年,他上高一。
沈南稚那狗东西,自己不想上台,就当着好多人的面夸他会弹钢琴,文艺委员求着他参加,报个节目。
最后,他被架着下不了台,然后报了个钢琴。
那个时候,他其实已经逃离钢琴的魔爪好多年了,硬生生地又重新捡了起来。
幸好他天赋异禀,每天打完球,去琴房练半个小时,在新生晚会上,万人瞩目下,他一首《致爱丽丝》,惊艳全场。
就是后面有点麻烦。
晚会结束后,老有人给他塞情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