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云徊瞄一眼袁恒宇,有些不满:刚才大庭广众之下非要挤个五厘米贴贴,现在孤男寡男共处一室反而矜持起来,真是个让人无可奈何的臭小子!
事不宜迟,他一面愤愤然,一面直接将屁股向袁恒宇的方向明目张胆腾挪半个身位,心说你不勾搭我来勾搭。
果不其然,被心上人不断靠近,淡定如袁恒宇,肉眼可见也焦躁起来。
想来他们曾经有漫长的时间,也处于现在这样郎情郎意暧昧不明的状态,可那时袁恒宇之所以泰然处之,是由于他尚对“喜欢”一无所知。
而现在,他喜欢萧云徊,且从那时开始,一直喜欢。
再设身处地到这情境,纵然不解风情如袁恒宇,也开始手足无措,无意义地搓大腿,甚至一个不小心弄掉话筒再仓皇地捡起来。
萧云徊看在眼里,忍不住偷笑,却难掩心中久未体会的心潮澎湃。
“你要唱什么歌?”他先破冰问袁恒宇。
“我不会唱,我听你唱,”袁恒宇连忙谢绝,举起平板关切询问:“我点一些吃的喝的,你要什么?”
萧云徊摇摇头:“今晚吃得很饱,点鸡尾酒吧?”
袁恒宇在平板上一阵倒腾,萧云徊也不再客套,开始点歌。
两个小时,对处于尴尬期又互相还贼心不死的前任来说,大抵属于不长不短的时间。
长的是,开始总很难熬,尤其其中有一个不解风情的正经孩子,那节奏恐怕要无限次由另一个人鼓起勇气再三破冰。
短的是,萧云徊和袁恒宇,前一个小时,一个人在兢兢业业唱k,另一个人勤勤恳恳听歌,简直比在星港中心广场的长椅上还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