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几步路,他的眼睛便失去神采,又陷入了空洞,但他的手却短暂活了过来,指骨无意识的蹭了蹭陆迟带着宽戒的食指。

肌肉的记忆总比精神上来得持久。

这个小动作是林阙轻小时候就养成的,他缺乏安全感到了极致。

年纪小的时候,尚能不顾脸面经常赖在陆迟怀里。年岁渐长,便不好意思再在大庭广众之下,做这么亲密的举动,就换成了牵手,但他牵手有个习惯,隔段时间便会试探着蹭蹭陆迟食指的指骨。

习惯养成了就很那改,即使是恋爱后,牵手也时常要蹭蹭陆迟的手指,确认他还在身边,或是借此撒个娇。

陆迟嘴角勾起一个笑,同时也在思考自己是不是应该将食指处的戒指换个地方带,或是干脆不带。

他手上的戒指刻有龙纹图腾,这是陆家家族传承的标识,这枚戒指只有陆家家主才能佩戴,象征着至高无上的权势与财富,必要时刻出示,能省掉许多麻烦,还能调动陆家一切资产。

所有人都趋之若鹜的东西,陆迟却觉得像个累赘。

管家开门时,最先窜出来的却是一个半人高的影子。

杜宾狗灼热的呼气打在脸上时,林阙轻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黑骑士扑倒在地。

比陆迟的呵斥更先到来的是一声响亮的哈气声。

一条橘色长毛的西部鳞斑响尾蛇,正张大嘴巴气势汹汹的恐吓着这个将它主人扑倒的坏狗。

“没关系,觉觉。”林阙轻索性坐在地上凑着头和黑骑士亲近一会儿。

这条帅气的黑色大狗是在陆迟第一次带林阙轻出门时,他一眼相中的,一人一狗隔着宠物店的玻璃就看对眼了,但那时林阙轻刚到陆家没多久,连话都不敢多说,更别提主动想要什么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