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标配一居室,客厅有超大屏液晶电视,此时播放徐从闻前两天演唱会情歌现场,角度和画面很清晰。
正对着的沙发少许凌乱,莫兰迪色抱枕掉落在米色地毯上,两两交叠,像有人曾席地而坐靠着沙发聊天。
空隙前大理石茶几上有两个空威士忌酒瓶及杯底有酒液残留的高脚杯,陆茂予扭头,进门右手边靠墙打着一套顶入天花板的酒柜,茶褐色玻璃开扇门,里面罗列着各式各样酒。
“嫌疑人清醒了吗?”
孟千昼没从他脸上看出任何异于往常的神情:“还没有,那两瓶酒能让酒量不好的人睡上一天一夜。”
陆茂予不置可否,抬脚进了卧室。
这里是主要案发现场。
他一进来,此起彼伏的‘陆队’,一概点头应过,来到足以躺下四人的宽阔大床旁。
尸体让法医先运回市局做进一步检查。
孟千昼递过来几张照片,是死者在床上的状况。
浑身赤裸,双手被带着圈白色兔毛手铐铐在背后,面朝床头跪坐,虔诚得仿佛是个信徒。
陆茂予留意到死者脖子上有同款兔毛项圈:“辛蕊有没有说过勒痕在前在后?”
“在前。”孟千昼亲眼所见也和辛蕊求证过,“凶手把被害人压在床上,从后拽着项圈,拔河似的把人勒死。”
所以死者是在死后被摆成这个姿势。
陆茂予围着大床走上一圈,尸体痕迹固定线只留有一道:“痕检科怎么说?”
孟千昼看向他目光所在:“死者生前就是面朝下躺在这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