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星探说得好听,热度、粉丝、知名度,不一而足,反正曾明就听见了最后几个字。
“挣得多。”
于是他弃了自己费劲巴力学了十多年的东西,把他爸妈气得够呛,自己开开心心离开了这个困了他10年的“家”。
曾明这些年死命学也差点学成傻子了,不怎么社交,也不太圆滑,但还没忘了一件事。
从小到大就那么一个目标——赚大钱。
然后他用他那个不太大的脑子钻研起了与人相处。
说他脑子不太大不是夸张,他像是只长了一根筋,只能记住一件事。
圆滑是学不会的,最终把公司给他定的人设穿在了自己身上,这么一穿就脱不下来了,甚至忘了原本的自己是什么样的,一心只有:人设,剧本,微笑,沟通,和赚钱。
他起初想要赚钱的目的是带着外婆离开那个小破屋,不用每年都靠着那两个人屁多的钱过活。
后来不知道怎么了,或许是他那么不怎么讨喜的人设深入骨髓了,只要赚钱,他什么都干,可以毫无心理压力地在节目上抱上某个人的大腿,等到结束再有点儿恶心地啐自己一口。
这样过了很长时间,当他终于有能力撑起一片天的时候,在那个寸土寸金的地方买了房子,分了自己一部分工资给那两个人,让他们有多远滚多远,然后一趟飞机飞回了老家,又打了一个多小时的,才晃晃悠悠下了乡,沿着记忆里那条小路找到了原来小破屋的位置。
因为时间太久了,很多地方都不一样了,随着时代的发展,连乡下也搞起了现代化,路灯也安上了,曾明沿着新铺的水泥板路走,偶尔能遇到几个好心人,停下车来问他去哪儿,需不需要捎他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