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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了电话祝宴打了个车直奔酒楼而去,还好衣服换的慢不然真别指望他踏出家门一步!果然丞相就是周明知的卧底!

夜幕降临的图市并不拥堵,计程车一路疾驰,很快就到达目的地。祝宴下了车没走两步就看到了他们。

“这边!”

一个小卷毛奋力朝祝宴挥手,祝宴很想跟他说没必要这么激动,真的,他差点没记起来他是谁。

看到这一头标致的小卷毛总算是唤醒了祝宴那点可以和金鱼媲美的狗屎记忆力,周明知的好朋友,高中的时候经常一起打篮球打排球打羽毛球。

嗯,要说为什么祝宴记得的都是球,还得从祝宴无意中看了一场班级篮球赛开始说起。

祝宴是一个非常懒惰的人,这点从他青少年时期就能看出,明明是大好的青春期,男生们正是爱跑爱跳的年纪,还有不少小个子借此时候狠狠打篮球就为了多长高几厘米。

偏偏祝宴不爱运动,他还长得高。

但没辙啊,祝宴就是突然窜个儿的,没有一点点征兆,既不用运动也不用喝牛奶,哗哗哗往上窜,你说气人不气人。

班里的体育委员见他那么高一个,不参加班级篮球赛那多浪费啊,苦口婆心的劝他,祝宴拒绝地很干脆。

直到体委跟他说:“那你先来观摩观摩,看一场,咱们班你同桌周明知打篮球巨猛,真的,你看看,搞不好就有兴趣了。”

祝宴推诿着答应了。看可以,看又不费体力,不用臭兮兮的流汗,这点面子还是要给班委的。

所以放学后当祝宴慢悠悠来到体育馆,看到在黄昏下起跳的少年,球鞋与地面摩擦时造成的锐响,一下下地在祝宴胸腔里擦出火花。他的汗水划过下颌线,投篮时的从容与锐利,球是落进了篮筐里,可人,落进了祝宴的眼睛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