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寂时一愣,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便看到一个摊贩站在摊前朝程迩热情地挥手。
方才的摊铺热热闹闹,很难不引人注目,而这个老板似乎早早就注意到程迩,默默观察了很久,深信对方财力雄厚,对古玩玉器毫无认知。
一个词语概括就是——天选冤大头。
那老板身材虚胖,个子不高,慈眉善目,头发掺白,笑起来像尊弥勒佛,热情地招呼程迩去摊前看。
“小伙子第一次来吧!叫我老刘就行,我这里蛮多宝贝的,我来给你介绍介绍!”老刘一边说着,一边搓搓手,脸上是满满的期待,眼神直勾勾的——
像是在看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子。
余寂时轻轻扯了扯唇角,总算明白程迩这一番用心良苦地装傻是什么目的了。
不得不说,表演成一个人傻钱多的冤大头换作是他还真的很难放得开,而对于程迩来说,这人设演起来简直游刃有余。
飙戏谁比得过他啊?
余寂时收敛了眼底倾洒出的笑意,稳住呼吸,跟着程迩来到老刘的摊铺前,见程迩蹲下,满脸求知欲地端详着摊铺上的“宝贝”,也扶膝俯下身。
却一不小心和老刘对视上,一触即离,对方眼神里明显含着些许警惕和戒备。
但程迩抬头望向他时,他还是滴水不漏地展露出亲切友善的笑意,又瞧了余寂时一眼,乐呵呵地试探道:“这是你朋友吗?也是第一次来这里?”
“他也是第一次来,不过……我们不是朋友,”程迩漆黑的凤眸里荡漾出波痕,唇角抿开一抹笑意,忽然牵住身旁人的手,“我们俩是一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