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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于朝宇真的认为自己可有可无,他不会拒绝自己这个提议的。

……

一想到周霄被自己刺激到一夜高烧四十多度,于朝宇也懒得再纠结,认了命……他的确很欣赏周霄有毅力又踏实,傲气又敢于面对内心的性格,这在从小被宠爱到大的富二代中非常少见。

他对周霄也的确有一些不必要的责任感,虽然很荒谬,可就如同他十八岁痛失双亲时还有一个人愿意对自己倾囊相助,他潜意识中,非常、非常不愿意让面前的这个人落到孤苦无依的地步。

有些人,就是注定会在别人的人生中扮演引路人的角色。

要么,就绝不干预别人的人生,任人死活,要么,就别后悔。

能在这种场面下说出刚才那番话,已经说明周霄是个内心强大的人,他一贯欣赏这种人,从一开始也没看错人。

于朝宇缓了口气:“那你记住自己说的……以后少在外面败坏我名声。跟你说,就你昨晚的表现,抽你都是轻的,说的都是什么话。”

“你抽得轻嘛?我没感觉你收劲儿了。”周霄抬手摸着自己昨晚挨打的那半边脸,总觉得还隐隐作痛。

“别矫情了,连个印子都没留下,你脸皮是真的厚。”于朝宇说。

周霄懒得理他:“我饿了,给我搞点吃的。”

这命令的语气让于朝宇十分不习惯。

“我现在是病人,你照顾我不是应该的嘛,难道让我自己去买?”他抬起扎针的那只手,示意自己现在的处境,被于朝宇瞪了一眼,“把手放好,我让小傅去给你打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