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熙年是个会发光的人。
这一点从李明远慧眼识珠,并且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非要把他签下来就知道了。所以,他大概也会遇到更多看到他光辉的人。会有他看不上的,也总会有他喜欢的。这个人可能是岑奚,也可能是别人。
……但总而言之,他大概会忘了他。
薄邵天想,也许他也并没有多难忘。
也许此去经年,方熙年会遇到新的伴侣,再次看到他时,也会风轻云淡地笑笑,然后说:哦,那个啊,是我前夫。
也许会说他几句好话。
也许什么也不会说。
……
……
……
冰茬子化在人脸上。
激起火辣辣的一阵疼痛。
薄邵天闭上眼,忽然发现真正无法接受这一切的人,是他。
方熙年大概已经快走出来了。
而他竟然才开始接受这一切。
……
又和岑奚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一会。
眼见这天色渐晚,方熙年也装模作样地打了个哈欠,跟人告别准备睡了。
他原本是打算直接回去睡了的。
但遥遥望着跟冰雕一样杵在雪地里的前夫哥,总觉得这么直接走了吧,多少有点不地道,想了想还是揣着手,慢腾腾地朝人走了过去。
“你这作息不是挺规律的?”
“那话怎么说来着——”
“哦,学好不容易,学坏可一出溜。”
方熙年笑着哈出一口气,逗他玩:“你这么多年的好习惯,别就这么被打破了啊。”
好习惯。
哪儿好了?
哪儿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