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李红砂看了眼夏达海,“为什么?”
鑫成骤然兴奋,欢呼似地大声喊:“我要去嫁人啦!”
农家乐里还有没走的帮厨、阿姨,夏达海听一句,就懂了他的意思:“小声些。”
这光彩嘛。
“不跟着我学开店了?”
鑫成没带犹豫的:“不了,我女朋友说,她出去打江山,让我在家貌美如花。”
幸好跟对人,学对手艺,除此之外,他的养护可比老板做得好太多了。
他未来指定是朵能干的娇花。
夏达海不稀得多看这个老朋友几眼,一点廉耻没有,尽想着吃软饭。
李红砂看见他拉拉杆那只手上的戒指,最近在年轻人之间流行起来的那种素戒,没有钻,也不是黄金。
阳光下,光辉转一圈,亮晶晶的。
她轻轻地笑了声,嘴角的弧度却像夏达海跟她求婚那天一样:“恭喜啊!”
夏达海作为过来人,一句要送给鑫成的话都没有。
男人女人都一样,选择多了去了,日子是自己过的,他的路不一定就适合鑫成。
同样是戴着戒指的手,夏达海牵着李红砂,掌心相贴,戒指碰撞:“恭喜。”
鑫成提着行李走了,他对他们挥手作别,像小孩子吃到糖,激动到忘我般挥手。
行李太重,他没看路,差点儿被下马路的梯坎绊一跤。
站稳后,鑫成背过身,似乎开玩笑,又似乎是真心的:“春天啦,我该去嫁人啦!”
春夏秋冬,一日三餐,去收获你的爱情吧。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