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布鲁斯抓住她的爪子,摇了摇,“是要握手吗?”

……墨提斯猛地把爪子从get不到她意思的傻弟弟手里抽了出来,扇了他的膝盖一巴掌。

达米安又发出了自信的冷笑声:“所以我说墨提斯需要更有效率的沟通方式,父亲。她的智力和词汇量比普通犬类要高出不少,按钮过于笨重,还不能准确传达出她想表达的意思。”

“是吗,”布鲁斯假装没听到儿子的不满,“那你知道她现在是什么意思吗?”

“很简单,父亲。看看她的视线落点。”达米安骄傲地说,“她的意思是她的爪子该修了。”

蹲在布鲁斯腿旁的墨提斯用力地点了点头。

·

我的爪子确实该修了。

指甲太长太不好看,肉垫之间的毛毛也长得太长了点,走在地板上时难免会打滑。

我不喜欢!我要修爪子!我要做美容!

——过去我一般是和妈妈一起修指甲,修完后,她坐在椅子上欣赏美甲,我趴在椅子下看着她欣赏美甲。

唉,事已至此,只能让我弟勉强当个平替了。

半小时后,经过阿福的处理,四个爪子清清爽爽的我高兴地立在沙发旁边,在管家举起的颜色板上看来看去,给我弟挑他的指甲颜色。

黑色?蓝色?还是我妈最喜欢的蔷薇粉呢?

好难选啊!

你也挑一挑!我开开心心地蹬了不知为何心如死灰的布鲁斯一脚,哪个最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