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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大工作日的门禁是十一点,已经过了,就算待会儿路通了两人也回不了学校,干脆应了司机的话双双下车。

路灯下是一前一后的两个影子,孟初欢在前面走,路亦然在后面跟,他本来不想跟的,但下车之后他摸了摸衣兜——没带身份证。

不能回学校,也没法住酒店。

加上这附近路灯少,建筑也大都是废旧的居民区,怎么看怎么像案发现场。

路亦然的脑海中不断浮现出小说剧情里被拖进黑暗小巷噶了腰子的凄惨npc,他打了个哆嗦,只能亦步亦趋跟在带了身份证的情敌身后。

孟初欢对于身后多了个小尾巴这件事心知肚明,却也没说什么,任由小尾巴一路跟到了附近唯一的一家酒店。

“我要一间房。”孟初欢拿出身份证。

“好的,这是房卡,您拿好。”

差一脚踏进电梯,身后的小尾巴终于不再保持沉默,“那个……我没带身份证,能不能借你身份证开一间房?”

孟初欢没说话。

路亦然转了转眼睛,灵机一动抓住了情敌的袖子,“你喜欢弥森是不是?我听你拉过她的曲子,如果你借我身份证的话,我就……就送你一张弥森的to签!”

过了两秒,孟初欢勾起唇角:“成交。”

没人能在偶像的to签面前保持冷漠。

两人再次回到前台,却惊闻一个噩耗——酒店没房了。

惊的主要是路亦然,孟初欢已经有房间住了。

没办法了,孟初欢朝路亦然一摊手,走进电梯,小尾巴干回老本行又跟了进来。

“我要跟你住,送一张弥森的to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