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的血也是热的。
但他的意识却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异常清晰, 阳光透过破碎的窗户洒在他身上, 仿佛在为他即将结束的生命画上句号。
眼前一片模糊,记忆却如潮水般涌来。
不像那些比自己更惨的同伴,詹姆斯的同年还算幸福,他出生在一个普通的父母双全的家庭, 父亲是一名工厂工人,母亲在一家小餐馆做服务员。
尽管父亲酗酒成性, 后来还染上了赌博, 最初还有存款, 存款耗尽之后父亲就把主意打到了母亲身上, 于是詹姆斯不得不早早地学会照顾自己。
最初的哥谭福利院绝对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现在与当时的情况已经完全被不同了。
失去母亲和父亲之后, 詹姆斯成了孤儿, 家里的房子也被抵出去, 他被送到了福利院里。
资源有限, 孩子们小小便学会了明争暗斗,不只是同伴之间,还要和其他工作人员。
吃喝尚且不足,更毋论接受教育。
16岁那年,詹姆斯就向一个他能接触到的最有势力的老大“刀疤”自荐,然后正式脱离“自由人”状态,成为了从属于某个群体的人。
这个老大十分不错,既没有专挑孤寡老幼下手趁火打劫,也不对学校里的孩子售卖一些东西。
所以他很快就死了。
在哥谭,换老大是一个十分寻常的事情,就好像今天早餐是面包咖啡明天早餐换成汉堡可乐一样。
离开“刀疤”之后,詹姆斯在哥谭市的各个帮派中辗转。他加入过“红鬼帮”,也在其他数个帮派混过一段日子,这些老大有的在外面死了,有的在黑门监狱里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