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父司母名下的所有动产和不动产都给司露,司家的公司上市后,司父只留下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其中百分之十在司哲进公司之后就转给了他。
现在司父手中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司露和司哲一人百分之十。
所以最后司哲拥有了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司露是百分之十的股份和其他全部财产。司父和司母名下有不少财产,总得来说还算公平。
第113章 被拐卖的女儿12
司哲对于爸妈的决定没有异议,他在公司工作了这么多年,自己手里也有不少财产。
父母的财产给他不过是锦上添花罢了,给妹妹才是雪中送炭。而且比起父母手中的那些财产,他还是更看重公司的股份。
汤文芳对司父的财产分配方案很不满意,但是无论她怎么闹,都没有人在意。司家财产分割的情况落下了帷幕。
司哲通过这次的财产分割事件,也看清了自己在妻子心中的地位。回家后就找了律师准备离婚事宜。
汤文芳知道司哲竟然动了真辙,赶忙联系儿子回来劝他爸。可惜汤文芳这些年都在沉迷美容和购物,根本没有关心过自己的儿子。
司帅在国外这些年,最大的变化就是学会了人格自由,他觉得自己和父母都是独立的个人,不应该去干涉他们的婚姻。知道父母打算离婚后,他和父亲取得了联系,知道父亲不会苛待母亲,会把除股份外的大部分财产都留给母亲后,司帅选择不参与他们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