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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很多年前,一位风度翩翩的男子落下的,后来送给鼎之练钢笔字。

在香港邂逅过失主,对方不在意,说是送她。

董只只不爱白白占人便宜,用五千港币将其买断。

这支钢笔,现在属于她。

与客户谈生意,得打肿脸充胖子,董只只将钢笔收起,插在小账本上。

她这个人思想老套,陈嘉弼帮她设计好表格不用,照旧在本子上写写划划。

用现在年轻人的话说,观念跟不上时代潮流。

那又怎么样?

还不是照样把两个弟弟拉扯大,除买房心愿尚未达成,不比那些个大学同学混得差。

陈鼎之留下的百宝箱,董只只稍作整理,抬到衣橱顶上,里头东西一件没卖。

卷起权志龙海报,董只只勾起浅淡的笑意:“我什么时候说过喜欢权志龙,鼎之啊鼎之,说你是小屁孩,你还非不信。做人要实际一点,别头重脚轻,容易摔跤。我就是棵野草,这辈子就这样了,哪配得上有头有脸的人物,有这份闲心瞎操心,不如多转几个国家,赚钱来得实际。”

她一个人自言自语,以前总能看到鼎之憨态可掬的笑容,往她大腿上贴:“姐姐说得对,鼎之一定听你的话。”

陈嘉弼是个闷葫芦,不管她怎么说教,只会“嗯”一声,不过他没让董只只多操心,从小懂事。

卧室打扫干净,董只只转战客厅,像只陀螺,停不下来。

稍稍喘息,心底的怅然就止不住膨胀,占据整颗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