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新任的县令,也马上要来上任了。新县令还未到的这段时间,由程玉掌管衙门内的事务。
而吴强在种种证据以及棍棒下,不敢再嘴硬,已经签了认罪书,被判死刑。
吴强的家人包庇罪犯并参与虐待李今秀,分别处罚六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的劳役,直至服刑结束。
(在古代服劳役是很辛苦的,不仅吃不饱,还要付出巨大的劳力,就算是壮劳力都得脱好几层皮。)
还有涉及本案的村长、衙役等,都被撸了下去,处以不同的罚款,并处以五年到十年的劳役,且以后都不能再参与任何职位的选拔。
程玉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在法场当众对犯了拐卖妇女罪,以及强奸罪的吴强执行磔刑!
程玉先是让刽子手对吴强处以宫刑,而后再处以磔刑。
(也就是再割掉其下体时,再把吴强割肉离骨,断掉其肢体,在吴强被酷刑折磨的快晕死过去的时候,再割断吴强的喉咙。)
法场上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吴强的惨叫声响彻整个法场。
程玉趁势让手下给老百姓科普:
一旦发现拐卖人口者,无论是主犯,还是从犯,一律判处死刑,处以酷刑!
买卖同罪!知情不报者,犯包庇罪,判处十年劳役!主动告发人贩子者,奖励黄金六两!
一时之间老百姓都知道拐卖人口的严重性,再也不敢心生歹事;
有些人也在想自己村子里,有哪家媳妇是拐卖来的,准备之后偷偷向官府举报,由此获得黄金六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