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妈妈没事儿。你不用害怕。以后,妈妈再也不让别人欺负咱俩了。你先乖乖吃饭,吃饭才能长高高哦。”程玉轻轻抚摸着女孩的头发安慰道。
女孩儿乖巧应下。
程玉则趁着空闲继续接受原主的记忆。
原主叫陈小兰,是个名副其实的家庭主妇,她的整个生活完完全全围绕着家庭而转,没有一点自己的生活。
一日三餐,她要费劲心思去做饭菜,既要好消化、口味清淡的营养餐,也要香辣可口,大鱼大肉的丰盛餐。
尽管如此辛劳,但原主和女儿只要拿筷子夹肉,就会被婆婆飞着眼刀,“啪”地打掉筷子。
若只是这些也就罢了,可家里所有人的衣食住行都让原主操心,却没人能体谅她,都把她当做一个不会赚钱,只会吃白饭的废物。
在这个家里,原主和女儿就像是个讨人嫌的外人。
陈小兰和李志明是在同一家房产销售公司认识的,两人刚开始只是公司里点头之交的同事。可后来一次偶然机会,陈小兰在工作中帮了李明志一个大忙,弥补了原本因李志明的疏忽而导致的失误。
之后没多久,李志明便开始一系列的追求,比如路边摘的一捧野花,号称自己亲手织的温暖的大红手套,请吃沙县小吃等等。
还说下无数甜言蜜语,想要娶原主,想要给她一个温暖的家……
而此时的原主正因为父母的逼婚,而夜不能寐。原主的父母想把她嫁给村里的一个能出得起20万彩礼的鳏夫,只为了快速拿到彩礼钱后,给弟弟买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