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很正常的,因为有些名气的艺人是不会随随便便换公司的,你要让他换一家公司,你就得拿出一份更加诚意的合同,在整个娱乐圈大背景都不太在意基础工资的情况下,艺人们更在意的是他在这家新公司能够接到什么样的通告!
有的公司如果本身就有某几个节目的话语权,就会表示可以用让这个艺人成为其中一个节目的常驻嘉宾这种资源交易,来换取这个艺人接下来三年或者五年和这家公司的合作。
比如像双黄丸公司其实就符合这种公司的条件,但秦贝本身就没有要让这些艺人参与到那些赚钱项目来的意思,更不愿意指定艺人,所以人事部门在拟这份合同的时候,也只是含糊的和艺人们加注了一个条款承诺会提供两个公司通告,具体是啥没讲。
……但即使没讲,一份合同该履行的部分还是要履行的呀,不是所有的违约都是可以通过赔付违约金解决的。
对于想成名的艺人来讲,一个有可能成名的通告,绝对比一笔违约金要来得值钱得多。
糟糕,这是逼着她要把人塞进综艺或者下一部电视剧得节奏。
她听出来了,这是自家得经纪人们在为自家艺人争取成名的机会!
但她又不想给这个机会。
不行!
她必须要马上想出一个又不会耽误他们考试,同时又能把这个合约给解决掉的通告来……
于是她想了想,又想了想,最后镇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