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雁的遗嘱简练短小,但居然出自手书。
这手笔迹整齐又拘谨,多少矫枉过正,但干净整齐得完全不像出自于盲人之手:
【遗嘱】
本人苏雁,特立此遗嘱,对个人名下财产,现进行如下分割、处理:
一、本人名下除房产外,其余全部财产,指定由我的女儿,苏梨,继承。
经本人委托,该部分遗嘱执行由闵州某律师事务所全权代理。对其余财产,该律师事务所无权过问干涉。
二、我个人名下房产一套,指定由我的女儿,苏梨,继承。
本人指定,该部分遗嘱执行人为本人义兄,闵州市自由联合会会长,唐权。对其余财产,该遗嘱执行人无权过问干涉。
见证人:某某与某某。
本遗嘱经委托授权,由闵州某律师事务所,监督、公证并完全按本人意愿执行。
立遗嘱人:苏雁
日期:……
苏雁!
震惊之余,顾慕飞暗自赞叹咋舌。
看来,苏雁死前咬住嗓音,不甘心铮铮所说,“唐权!就算死,我也不会放过你!”,还真不是平白赌咒。
遗嘱上明明白白,白纸黑字,红泥印章清晰明了。在房产产权执行上,苏雁只特别指定唐权,他人均无权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