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秀英说这些话的时候,压根都没站起身。
就这么坐在桌子侧边,斜眼看着独自一人站在院子里的廖强。
向南山看着廖强:“虽然分了家,但你跟秀英到底是姐弟,身为你姐夫我提醒你一句,公社的东西都是上头批了条子从家具厂拉的,不是谁私下牵线就能成。”
“你有手艺,给自家和亲戚家做点家具啥的也没什么,但私下砍公家的树去挣钱是犯罪。”
廖红霞听了也暗暗点头。
资源是国家的,你上山找野菜砍柴都没啥,但拿这些东西去挣钱,原则上是不允许的。
像她上次打的野猪,原则上也是不能卖的。
可野猪不像是山鸡兔子这些没啥攻击力的动物,都能算进猛兽一类了。
她上山碰到,又与之生死相搏。
按照公社不成文的规定,大家都默契地将野猪归给她,想吃肉的自然而然地来她这儿买肉了。
谁也不会没长脑子地去公社告她,毕竟谁不知道下一次在山上打到野味的人会不会是自己呢?
说起来,真要有人去告廖红霞,她还能反告民兵队呢!
和家猪差不多大的野猪,不可能是一年长成的。民兵队年年上山打猎都没抓到,这不是让大青山附近几个大队的人身处于危险之中吗?
那她廖红霞都能算是个英雄了!
所以,还真没人跟她过不去。
但廖强这情况,可不一样。
桌椅板凳这些的大队上多的是人能上手做,顶多没廖强这样专门拜师学过的人做的精巧而已。
不过他们又不是城里人,家具啥的能用不就成了?要那么精巧干什么?
廖红霞卖野猪肉,那是要搏命的,人羡慕但不眼红。
廖强私下接活,不少人觉得“我上我也行”,不仅眼红还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