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别了,”到时候说不准还要让他下去捞人,“轩哥,你喜欢林小姐?”
夏文轩嗤笑一声,把玩着打火机,眼皮都没抬一下,“什么是喜欢。”他从来没喜欢过谁,女人对于男人来说,用来睡得,床上合拍就好,浪费什么感情去喜欢。
他喜欢钱,喜欢权,喜欢掌控一切。
唯独没有喜欢过哪个女人。女人是男人的附属品,而非必需品。不值得他用心去喜欢。
“你要是不喜欢她,还亲自去给她请佛珠,而且,”阿莫看了夏文轩一眼,确定他没有不高兴,继续说:“而且你对林小姐跟对别的女人不一样。”
他会在意她有没有吃好饭,有没有睡好,还会在意她是不是不高兴了,是不是被人欺负了,还会下着雨给她抓娃娃。
这一切的一切,阿莫都看在眼里,他虽然没喜欢过人,但他认为,这就是喜欢。
因为喜欢,所以与众不同,因为喜欢,所以独一无二。
夏文轩没说话,垂眸看着手中的打火机,这土到掉渣的打火机,是她送的,手腕上同样土的链子也是她送的。
她只送了自己这两样东西,自己却一直带在身边,这是喜欢吗?
看到她皱眉的时候,自己心里也跟着烦躁。
看到她笑的时候,自己的唇角也会不受控地弯几下。
看见别的男人盯着她看的时候,他会想把他们的眼珠子挖出来。
这是喜欢吗?
或许不是,他只是想睡她,毕竟现在只有她能让自己硬起来。
又或许是,若是换成别的女人,他早就用了各种手段让她委身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