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唔’了一声,“原来是三。”
“你还记得吗?我们有过一个约定,如果哪天真的分手,另一方有拒绝权。”
那是很久以前的约定了,记得应该也是在盛夏,她忘记因为什么迟到了,反正约好七点约会,她九点才到,沈明衿抽烟都抽了十几根,脚边全是烟头,他生气起来闷着不说话,非要她吻他,吻到他满意这气才算消,那天她真的被他吻得有些心烦意乱,脱口而出一句‘分手’。
年轻时候什么都敢往外说,分手可以随便说,复合也可以随便说,反正没人会当真,反正到最后还会在一起。
现在回想起来,才发现他一直都挺包容她的,因为每次说分手的是她,说复合的却是他。
“记得。”她望着他,“四年前,你没用。”
“用了。”
“有吗?”
“我给你打电话你不接,我给发短信你也不回,删除了我所有的联系方式,你以为我要缠着你是吗?其实我就是想跟你说,我拒绝你跟我分手,我跑了美国三次,哪怕你见我一次,我就有这个权利挽回你,对不对?”
她沉默了很久,没有回答。
因为不管是他清醒了,还是醉着,这都是一个无解的问题。‘约定’是他们交往时期说的,可他们已经分手很多年了。
该怎么用现在的心情和心境去履行一个他们相爱时许诺下来的诺言呢?
说什么都很可惜、说什么都很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