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fer,偏爱。
她想起了一个英文字母,写在了草稿纸上,一连写了三个,写完趴在桌上,看着投映在桌上的影子,伸手,覆盖上去。
日子摇摇晃晃,水汽晕开,迷雾之间,有光照了进来。
风雨飘摇的十八岁,她也有
她的春和景明。
她做了一个梦,梦很长很长,里面有无数棵凤凰树,凤凰树旁有穿着干净校服的少年,骑着自行车,在路灯下,闪闪发光。
没有压住的草稿纸,像一张折叠好的纸飞机,被秋风吹得往前飘去,落在了沈未的脚边。
他早已写完试卷,看到试卷,弯腰捡起,看到了纸上醒目的三个一模一样的单词。
picril,picril,picril。
他的英语词汇量很大,却不认识这个单词,不禁蹙起了眉头。
看了会儿,沈未才把草稿纸放到初夏的桌上,用她的笔袋压住。
她好像睡着了,嘴角竟然是上扬的,笑得很自然。他第一次发现,她的睫毛那么长、那么密,像一把小扇子。午后的阳光落在上面,仿佛洒了一层好看的金粉。
有几根碎发落在她的脸颊上,黑发,白皮肤,形成反差。她太白了,白得像一阵烟,似乎随时都会消散。
……
考完英语,初夏依然跟往常一样走在人后,其他学生陆续离开考场,有一个她不认识的男生走到沈未座位旁,搂住他的脖子:“未哥,你之前不都是第一个离开考场的,这几场考试怎么回事,遇到难题了?”
“怕走得太早,给你压力。”沈未一把扯开他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