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找不到工作,手头也没有积蓄, 所以他只能在街头不断游走,每天去炸鸡店和公共厕所给手机充电,晚上则睡在公园或者公厕里面,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不知道多久, 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两年, 庄伟也逐渐习惯了这样生活——直到几个月前,他恋爱了。
或许算不上恋爱, 因为他被诈骗了。
庄伟是在公园里睡觉的时候看上那个“女人”的。
那时候他躺在长椅上休息,树林里却忽然传来一阵又一阵的黏腻声音,叫得庄伟只觉得有一团火从心头升起,烧的他口干舌燥, 他一声不吭地凑过去一看——
原来是两个人在树林里偷偷摸摸地“打野战”。
那个趴在上面的男人头发花白, 看上去已经五六十了,肚腩松松垮垮, 皱皱巴巴,挂在身上像一块被人反复咀嚼的口香糖,下面那个则年轻漂亮,化着很厚的妆,头发一抖一抖弄得凌乱,露出的皮肤白生生一片,让庄伟看着看着就把手伸进了□□。
庄伟就这样恋爱了。
他有想过自己这样算不算接盘,但仔细想想,他现在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讲究这些能有什么吊用?
更何况那“女的”虽然是个鸡,脸上的妆厚得像是能刮下来一斤粉,但耐不住好看啊,而且庄伟看见了,那老头完事之后,抖抖索索地掏出来足足五六百呢。
五六百呢!
打一炮就能赚五六百,庄伟羡慕死了,要不是他自己是个男的,他也想这么躺着赚,这帮女的……啧!
羡慕归羡慕,但只要这“女的”当了他女朋友,那这钱不也就是他的了吗?
庄伟是聪明的,也有想过对方要怎么样才能看上他,毕竟女的都拜金,而他现在暂时比较落魄,没房没车,全身上下最贵重的就是手里已经就用了几年的,开始卡顿的一千来块的智能手机……想来想去,他就想出来一个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