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樾看了眼时间,干脆道:“我陪你。”
林稚音回头看他,从樾眼神一闪,解释道:“很晚了,你一个人回去不安全,而且我家和你家一个方向,坐公交车也能到。”
林稚音没多想,从樾今天没骑自行车来学校,和自己一样搭公交车回去不奇怪。
晚班车人少,加上晚自习才下课,学生大军还没到来,林稚音和从樾搭乘的这辆车空荡荡的,只有寥寥两三个人乘坐。
他们在最后一排座位上落座,林稚音今天没带耳机来,正遗憾没办法听音乐,耳朵里就被塞进了一个蓝牙耳机。
从樾将另外一个耳机塞进自己的耳朵里,拿出手机点开音乐软件,说道:“听听我的歌。”
林稚音怔了怔,等反应过来,耳机里已经传出了悠扬的音乐。是一首英文歌,风格十分舒缓,她仔细听了听歌词,“let it be ”,是一首爱情歌曲。(注)
从樾居然喜欢听这样慢节奏的音乐,还是讲述爱情的,她还以为以他的性格,取向会是节奏强烈的歌曲,《直到世界的尽头》这种。(注)
从樾一直偷瞄着林稚音,企图从她的脸上看到任何情绪波动,但她只是看着窗外,神色从始至终都是淡淡的。
难道是听不懂?
不应该啊,林稚音的英语成绩很好,这首歌的歌词又很简单,连他都能听明白,没道理她听不懂啊。
难道网上说给心上人听这首歌,对方就会明白你的意思是忽悠人的?
从樾不死心,单曲循环播放这首歌,然后目光紧紧地盯着林稚音,不放过她脸上一丝一毫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