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江大队啊!”许清欢眼睛一亮,那是书中帮许清欢功成名就的隐藏大佬的家乡。

按照时间线,这会儿,隐藏大佬还在老家种地,是个十里八村远近闻名的村霸,声名狼藉的二流子。

“怎么,你知道那里?”林夏兰道,“我特意让我妈帮新语挑的好地方呢。”

“不知道!”许清欢没有去过,“不过,我知道那里的黑土地肥沃,物产丰饶,可以猫冬半年,还饿不死人。”

在炕上一躺就是半年啊,还有吃有喝,敢问二十一世纪的社畜们哪一个不梦想这样的生活?

留在城里上班有什么好的,每天朝八晚五,三十不停战,初一接着干。

许清欢瞬间就想清楚了,她不打算留在城里,更不想为了留在城里而牺牲自己的整个青春和尊严。

与蒋家的婚约,是许清欢生母为她订下的,两人结婚之后,她生母才会为她安排一份工作。

原主不想受人摆布,又不想下乡,一直纠结,最后把命纠结没了。

“下一批知青什么时候走?”许清欢下定了决心,就打算尽快下乡,她想早一点抱上大佬的大腿。

大佬现在虽然是个二流子,跟随的小弟可不少,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不少。

她早点去大佬身边占个位置,争取一个给大佬点烟的机会。

林夏兰吃了一惊,“欢欢,难道你也想下乡?”

许清欢猛地点头,一脸兴奋,“我想和新语一块儿,兰兰,你也让林阿姨把我安排在那里好不好?”

林夏兰都动心了,眨巴眼,“欢欢,你是不是太过分了,你为了新语就要抛弃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