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子拿出了签约合同。
上面关于唱片销售分成,演出收入,广告代言费用都是三七分成。
艺人自己创作的歌曲,版权收益公司抽两成,其余都是艺人的。
但是如果是苏子拿出来的歌曲,版权收益艺人抽两成,剩下的都归苏子所有。
合同的期限是三年。
在杜诺看来,这样的利益分配比例比市面上很多经纪公司对艺人都要友好。
不过,他有一个顾虑。
“苏总,在签合同之前,我能问您一个问题吗?”
“尽管问。”
“是不是我以后唱的歌都是出自你手?”
“在合同到期以后,这些歌我在其他地方还可以唱吗?”
“第一个问题我给你肯定的回答,的确,未来音乐工作室这边,你们都需要听我安排,唱我给你们歌,如果有自己写的歌,也可以唱,我不会阻止。”
“第二个问题,这些歌的版权都在我手上,在公司我授予你们演唱的资格,可离开公司以后,版权收回,以后你不管在任何地方都不能唱。”
“并且,音乐平台上的各种收益在你离开公司以后,都与公司无关。”
“说通俗点,我有作品,我需要人帮我演唱这些作品。”
“你要是有本事,可以像修远一样自己搞原创,那离开的时候,尽管把版权带走。”
苏子不藏着掖着的态度,让杜诺心生好感。
他已经看完合同的内容,得到苏子的回答以后,他提笔写下自己的名字。
看到他的动作,苏子满意的点点头。
向他伸出手,“希望未来我们合作愉快。”
“嗯,合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