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唐烈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吃顿好吃的饭解决不了的,他就开始请季眠吃饭。

季眠让他滚。

她这个人没有任何弱点,也没有任何爱好。

无比厉害,刀枪不入。

唐烈却觉得,她好有个性,心里更喜欢了。

他对她太好奇了,可即使从她嘴里问不出什么,他也没有去查季眠的身份来历。

唐烈觉得去查就没一点意思,还不如自己跟着她,从她的身上一点一点把谜题解开,那才有意思。

在认识季眠跟着她以后,挨第138顿打的时候,他们在边境遇到了一伙穷凶极恶的雇佣兵,意外闯进了一个非法交易现场。

唐烈武功不高,但跑得快,看着对方那高科技热武器,吓得一哆嗦,扛起季眠就跑。

然后,又被季眠狠揍了一顿,季眠又拐回去,一个人,轻轻松松灭了那两伙人。

唐烈:“……”

他蹲在山丘上啃着饼干,觉得厉害的女孩真有魅力。

季眠刷新对他的评价:一个身手不好跑得快,又怂又爱吃的货。

唐烈嘀咕:“人活着就得吃饭,吃又无罪。”

他撩了下自己金黄色的头发,笑嘻嘻地邀请季眠,“眠眠,我们也算认识了,有空一起去我家吃饭呗,我爸妈都想见你。”

季眠看他一眼,用脚尖把地上非法雇佣兵掉的枪挑起到空中,单手接住对他一阵扫。

唐烈手里饼干都碎了,人从山丘上往下滚躲得快,才没中枪,后怕地拍着胸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