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顾莲沼相识已有一月,虽谈不上喜爱,但也找不出什么错处,野蛮粗鄙更是无稽之谈,听到顾明远如此贬低,当然会替他反驳。

“瑞王爷,您知道这孩子的身世吗?”

听这意思是要长谈了,柳元洵静静看着他,道:“愿闻其详。”

“这孩子,不是我认来的,是我在大理寺卿府中‘捡’来的。”提起这事,顾明远温和儒雅的神情终于有了一丝崩裂,详提起来,他眼中甚至流露出了一丝恨意。

“当日是大理寺卿之母大寿,我们两家是故交,我作为小辈,出于私交之礼,定然要亲自前去。众目睽睽之下,一个小厮打扮的孩童却当庭蹿出,抱着我的腿叫父亲,还抽出宴席上分肉的匕首,划破了自己的手掌,大喊着要与我滴血验亲。”

他们本就是亲父子,滴血验亲之事自然是成了。

顾莲沼哭着将“生母苦等父亲数年”和“自己千里寻父”的事情说了出来,其中细节一一映射,认父之事,已然板上钉钉,做不得假了。

他生得可怜又可爱,又抱着顾明远的腿不放,当着一众人等嚎啕大哭,边哭边说自己连名字也没有,母亲一直等着父亲,说是“只有父亲才有资格为他起名字”。

他哭得揪心,就连大理寺卿的老母亲也拿着帕子,擦了擦眼泪,劝他给这孩子起个名字。

他要是起了名字,无异于当庭认子。

可这名字他却不得不起。

众人心怜是假,看热闹是真,这事要出在自己身上,怕是当庭就要捂着孩子的嘴将人拖下去,可这事要是出在别人身上,自然是劝着、哄着、安抚着,叫顾莲沼讲实情说得更详细些。

顾明远丢了人,满心羞愤,只想掐死这孩子,哪里还想给他起名字,只是转头看见池外有莲,才随口念了三个字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