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入了锦衣卫,他就再也没回过顾家,吃住都在诏狱,一边上刑一边吃饭的时候也不是没有,夥食算不上好,和王府更是不能比。
糕点清茶一下肚,顾莲沼冰冷无情的脸上也多了点满足。
人家赏饭,他自然要回报,小歇之后,顾莲沼正色道:“王爷,刘三之死,确实是谋杀。”
柳元洵早有预判,可当心中揣测被证即时,他的心还是沉了一瞬,“你细讲。”
“案发地经过了些伪装,乍一看,确实是谋财害命,可环境不对。”顾莲沼从杯里蘸了点茶水,在桌上画道:“这里都是密林,也是盗匪们打家劫舍的好去处,但刘三是个走江湖的老手,自然明白财不露白的道理,除了这匹马,他浑身上下没有任何值得被盯上的东西。但问题也出在这里。”
“好马价贵,普通盗匪这辈子都不见得能拥有这样一匹快马。这也意味着,如果他们遇见的是骑马而来的刘三,他们压根追不上他。除非刘三下了马,在此暂歇,才能被他们摸到机会杀害。”
这番言论简洁明了,细致明晰,即便柳元洵没有去同埬县,也能凭藉他口中寥寥几句拼凑出事发经过。
他点了点头,目露认可,听得十分认真,“你继续。”
顾莲沼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偏头清了清嗓,而后道:“但我打问过,刘三曾在距离此地十几里外的驿站吃喝歇息过。”
一个领了事的杂役,在吃饱喝足之后,定然会加速赶路,断不可能像游玩之人般驾马踱行,也不可能在驿站歇过之后,又在小路上犯懒。而盗匪要想在林间小路逼停一匹疾驰而来的骏马,只能提前埋伏。
“要么有擅射之人将他在马上一击毙命;要么小路设有拦绳,马蹄被绊,才能将驾马之人甩飞出去。但是……”他说正事的时候,一般习惯与人对视,可柳元洵看他的目光实在奇怪,他在那亮晶晶的眼神里,竟有种舌头打结,说话不大利索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