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鸵鸟似的,只要把脑袋埋在沙子里,就什么也看不到听不到了。
“我不想要去京城,京城那么远,我不可能带宝宝过去的。”阿绵仰起小脸看着他,神色中的倔强,依旧是那个十五岁独自进城卖豆腐的少女,“不只有宝宝,还有我的石磨、我的驴子、我的生意……都在这里,这里是我的家。无论你回不回来,我都不会去找你的。”
不是阿绵不信孟驰坚,天高路远,这一去,路上会有多少波折,谁也预料不到。
况且真当上了禁军护卫,在农人们看来是吃上了“皇粮”,已经是祖坟冒青烟了。要知道像阿绵这样的平民百姓,连县令在她看来都已经是大得不得了的官了!
孟驰坚心口像钝刀子割肉那般,无意间死死地抓着阿绵的手腕,阿绵受了痛费力挣开,“你放开!”
“我一定会回来,绝不会去当那劳什子护卫。”
第154章 豆花摊篇(二十一)
“就当是我出去‘走乡’了一趟,不伤心了。”孟驰坚穿着一件旧短打,领口处露出锁子骨,这一片是麦色的肌肤,在衣服遮盖到的地方有一条明显的分界线。
阿绵摸了摸他肩头的那块褐色补丁,刚刚的那位李兄穿圆领袍、脚蹬长靴,浑身上下一个补丁都没有。
“那、你去洲城的时候,给自己买点好衣裳吧。穷家富路,免得笑掉别人的大牙。”
孟驰坚说:“你别看我那个战友,好像衣裳是新的,脱下靴子能臭倒一头牛。这帮人的衣裳看着新,是因为从来不洗,十天半个月的也不洗澡。”
这就是绸缎看上去闪亮的秘诀。
而阿绵贴身的小衣裳是绸缎做的,中衣或者花裙是棉布,早就洗脱了色,是旧旧的白色。他们的衣服虽然看上去没那么鲜亮,可是洁净、柔软,阿绵穿在身上一点儿也不会将皮肤磨得红红的,而且越穿越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