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大人。”周老儿朝他一拜。
既然被害尸首已难以寻回,县丞找厨子和知府审结卷宗,让犯人画押后,当场宣判。
判朱三死刑,但鉴于他已身死,尸首也被毁坏,不再另外行刑,其后事也不得以良民之身份,大行丧仪。
判朱母杖五十,徒刑三年,朱父杖五十,流放千里,而朱家媳妇杖二十,考虑其还有一双儿女需要抚育,因此暂不处以其它刑罚,放归朱家。
另,勒令朱家归还周家田产,并赔偿其损失五十两银子。
朱家媳妇一听要赔五十两,整个人软倒在地,说不出话来。
早知道,就该领了朱三的尸首回去,这下别说赔偿,连公婆也一并搭了进去,还得赔偿五十两给周家。
他们家的钱,都被朱三给败干净了,哪里拿银子来赔?即便砸锅卖铁凑齐赔偿,往后他们孤儿寡母,又怎么活得出来啊。
对此判决,周老儿并无异议,他叩谢青天主持公道后,便在判决书上按了手印。
手印一案,朱家三人立即被架出去行刑,朱母本被吓破了胆,没挨过三十杖,便一命呜呼了。
朱父虽挺过来,但毕竟年纪大、骨头脆,一顿杖责下来,半身也废了。
而朱家媳妇被打完板子后,拿着判决书,也不管公婆,在众人唾弃地目光中,捂着脸一瘸一拐地走出了衙门。
朱母和朱三的尸首被抬了下去,朱父也被收监,等待与其他犯人一起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