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依旧不发一言,只在刑部尚书“许之蘅,你有何话可说”时,她闷声问了句。
“有何证据?”
“凭何证明那人是我杀?”
可曹安既是蓄谋已久,自然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首先,桃源县县令查案时,确定许之蘅以往所居住过的农舍中,有明显打斗的痕迹。
其次,又将那案卷以及尸体都命人抬了上来,确定杀人凶器,是把一首短小锋利的匕首。
然后又唤上人证。
其中一个是蘅芜苑的婢女。她说许之蘅确实每日都会佩戴条蹀躞带,上头恰好佩有这么把匕首。
另一个人证,是桃源村的里长。
他千里迢迢被曹家人送到京城来,哆哆嗦嗦的跪在地上,确认见过许之蘅曾用过这把匕首割草干农活,且更关键的是,那日雨夜,他正好撞见死者在许之蘅农舍附近徘徊,当时还严厉喝斥过此人。
那夜过后,就再也没见过死者。
直到闹出了这这桩命案。
“诸位大人,人证物证俱在,她许之蘅就是杀人凶手!”
“且若非心中有鬼,大理寺中涉及此案的尸身与案宗,好端端的为何被毁?分明就是她担心东窗事发,所以率先销毁证据,由此足以说明她动机不纯!”
曹安铮铮之声响彻在公堂之上,字字句句全都直戳要害。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他必然不会满足让许之蘅认罪,而是想将整个首辅府都拉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