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怪物!”
“可恨的东西!害人精!”
那些原本嘻嘻哈哈看热闹的人忽然翻脸,举起棍棒铁锤,怒吼着要打死他。
好在他身形迅敏,咬紧牙关冲破包围圈逃了出来,可仍是挨了顿胖揍。
他不敢再化出本体,只得拖着两只脚的、又饿又疼的身体,藏进了巷子里一户宅邸——那宅邸正是李翩在酒泉的居处。
初时,李翩以为自己捡了条狗。
明明是个人,却生得狗鼻子狗眼,狗里狗气。还特别缠人,你走哪儿他缠哪儿,还喜欢把头往人身上拱,拱得李翩一身鸡皮疙瘩。
有时候他那种黏人的动作和神情,让李翩忍不住觉得有点恶心。
后来才发现,原来自己真的捡了条狗——李翩为自己曾觉得云行之有点恶心而深感抱歉。
难不成自己是什么特殊体质,所以特别容易捡到这些猫猫狗狗?李翩暗忖。
但身边有只大狗狗陪着,真的挺好。
李翩不仅细心照看这只笨狗,好吃好喝让他养伤,闲了就教他识字,甚至还给他取了个两只脚的名字——云行之。
虽然这名字让人咋看咋觉得有很严重的夹带私货嫌疑。
但夹私货就夹私货吧,谁让他是李翩呢。
李翩天下第一好。
李翩说的都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