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差没放鞭炮庆祝。

反正娶商贾女的是大房,是谦哥儿,沈家门风本也被他败的差不多了,不差这一件事。

娶个财神爷有什么不好?

总比他们亲自去讨生活强吧?

沈怀谦被禁足在书房,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软柿子当即失色,又蹦又跳,激动大喊:“是母亲疯了还是我耳聋听错了!”

“你让我娶商贾女?你居然同意我娶商贾女?!”

“你们不如干脆将我卖去南风馆算了!”

元氏无悲无喜地看着他,“群芳阁,一千一百两。”

“广源茶楼,二十五两。”

“水袖居,十两。”

“长乐坊三十两…”

元氏每念一句,语气就冷一分。

念到最后,好比寒刃砍在严冰上,那声音清脆而刺耳,直击在场众人的灵魂深处,让人心生寒意。

她每念一句,沈怀谦的心就跟着抖一抖。

群芳阁,一千一百两?

有那么多吗?

他都干啥了?

他没干啥呀!

不就是喝了点酒,买了菱歌儿的初夜吗?

想到那晚,他又想到菱歌儿的歌声。

那是他睡的最好的一晚。

要不是赎身必须要现银,他早就将她赎出,另置个院子,天天听着她的歌声睡觉。

想想就很美。

“共计一千八百两,还不算那些没有送来账单的。”

元氏语气悲凉沉痛:“沈家账上,现银还有三百两,你告诉我,拿什么去给你清账?”

沈怀谦瞬间从美梦中惊醒。

“三百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