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他就是提点一下霍北钦,他刚才说那番话,也是为了告诉他,你如果听话,好好走完这一圈,我也不会太为难你,到时候你好我好大家好。

但若是你非要犟着,那么到时候咱俩都一样,吃不了兜着走。

双赢多好?干嘛要弄的两败俱伤呢?是吧?

元宝睨了眼霍北钦的神色,他脸上身上都有伤,嘴角青紫,明明应该是很可怜的,但许是霍北钦这个人天生就有一股宁折不弯的凛然气势,竟让元宝无端生出一种,同情他都是亵渎了他的感觉……

真是怪了。

一个奴才,怎会如此?

霍北钦不答,元宝就当他是暗允了,叫了几个体魄强健的剽壮大汉,同他一道出门去了。

之所以是大汉,自然是因为元宝担心到时候霍北钦发起疯来拦不住,到时候这些大汉,可不就派上用场了吗?

除此之外,元宝还担心霍北钦逃走,拿了锁链将霍北钦的腿脚也给锁上了,临走时顺便带走了一队府里的护卫,如此,便可万无一失。

邺城大街热闹非凡,不说路边商铺鳞次栉比,就连街道两边摆摊的小贩都是数不胜数,一些外来的胡客商旅牵着骆驼,载着满车的货物,来往于流水一样的行人之间。

邺城作为都城,日复一日,向来如此繁华热闹,百姓们早已见怪不怪,生活像是往常那般有条不紊的进行着。直到元宝牵着霍北钦,带着一队人马出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时,立刻吸引了整条街的人们的视线。

元宝包括他身后跟着的那一队护卫,无论是装束打扮,还是行为举止,一看便知是殷贵人家出来的。只是元宝牵着的那个人,也不知是犯了什么罪,脖子上竟拴了一圈的金链子,好像全然不把人当人看。

那男人身材高大,体魄强健,但却是衣衫褴褛,满身伤痕,脚底板趿拉着一双破布鞋,露出的脚背同样鲜血直流。他跟在元宝身后,被打的红肿青紫的脸上冷冰冰的面无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