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吴方秀也有一副好皮相,再加之他文人雅士的打扮,他说的话自然而然就能让人相信,他的确是爱才的伯乐,而自己便是他的千里马!
被吴方秀这么一留,裴元到家时就晚了。
高义机灵,自从裴元中举之后跟着出门的多是他,曹勇留在家里看家,从未觉得有什么厚此薄彼。此刻见裴元回来,一边开门一边笑得见牙不见眼的,也不知道什么事叫他这么高兴。
高义走到裴元后面,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来塞给曹勇,“晚上府衙给我们也准备小席面了,我看那肘子好,就去厨房花银子但要了一份,还热着呢。”
做席面的都这样,后厨总要多准备些,就怕前面有个什么意外后面还能补上。肘子这样的大荤举人老爷们不见得多喜欢,但跟过去的随从仆人和后厨干活的人,肯定没有不喜欢的。
席面上的肘子做得特别好,自家要做光是柴火都划不来,更不要说前前后后的准备工作。高义一口气要了三个肘子,两个留着明天家里吃,还有一个专门给曹勇。
“你不用老给我带东西。”曹勇接过肘子,准备去弄点浊酒,这就是晚上的宵夜了。
“我知道你怕我留在家里有意见,我真没有。”曹勇知道自己是个寡言的人,出去见着谁嘿嘿一笑道声好,再多的他就说不出来了。
“你跟着老爷出去我放心,我守在家里我也放心,家里娘子和满姑娘都在,没个看门护院的不成,这事我能干好就挺好的。”
“行行行,你别嘚吧嘚了,你去弄你的酒去,今晚上我看门守夜。”高义懒得听曹勇的碎嘴子,在外面就是个锯嘴的葫芦,在家里跟自己和老爷倒是什么都说,一点话都藏不住。
曹勇和高义之间的事裴元并不过问,这两人自己都是要带着去京城的,以后自己能走到哪一步不好说,他俩谁主内谁主外,他俩能商量好自然是最好。
绕过影壁进了院子,厢房里的灯已经熄了,只有正屋卧房里还点着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