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忍不住,杀了它。”

余笙笙心尖再次一抖,捧回兔子,抿唇不语。

“孔兔,送余小姐回府。”

“是。”

余笙笙走了,孔德昭看着她的背影,指尖捻着一根兔毛。

他有多久年没抱过兔子了?

十八年零七个月。

他记得清楚,七岁那年生辰,母亲送给他一只白色的兔子,和刚才那只很像,雪白的毛,柔软的身体,红色的眼睛。

他喜欢得很,他的生辰礼终于不再是不喜欢的,用来练技艺的各项东西。

而是一只活的,柔软小兔。

一直养到八岁生辰,母亲送给他一把精致的匕首。

让他用那把匕首,插进兔子的胸口。

他当时都惊呆了,那是他养了一年的兔子,从巴掌大小,养到手臂长,他已经把兔子当成好朋友。

怎么能杀掉?还是亲手杀!

他不肯,母亲冷静地看着他,说他是父亲的儿子,残忍和冷酷是必上的一课。

他不明白,为什么做父亲的儿子,就要学会那些?

就要杀自己养的兔子?

可他不能,也不敢忤逆母亲。

他最终还是杀了,像刚才余笙笙那样吐。

后来,又杀了养的小猫。

后来,他不再养任何小动物。

再后来,就变成了小厮,丫环,他身边的任何他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