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出凶猛姿势时可爱,
睁大眼睛看他时也可爱……
荀遇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顾琅的心弦,如果再待在那里,他可能会真的忍不住将他从笼子里抱出来亲他一番。
怎么能这么可爱,他没了荀遇可怎么办呢。
顾琅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对荀遇起的坏心思,也许在几百年前第一次见面就想要将小狗带到身边养着时,他就已经开始图谋不轨了。
现在想想他的这种想法其实早就有迹可循。
丛林法则下,弱肉强食优胜劣汰,在激烈的竞争中顾琅从来都要比其他人做的更好,他永远快人一步,永远在竞争中保持着有利地位,是当之无愧的丛林之王。
在别的丛林之王在想什么称霸壮大队伍时,顾琅每天在想什么呢,他在想要做什么能把小狗养的更胖一点。
今天准备学人类给肉撒调料,把肉做的香喷喷一点,小狗更爱吃,明天准备给小狗做人类玩具,小狗爱玩……
满心满眼都是小狗。
其实连他自己都不知道,那种想把所有的东西都给他的感觉竟然叫喜欢。
他还以为那是兄弟情。
他头一次发现自己对荀遇的感情竟然是喜欢时,还是某年春季,小狗到了发情期,难受得紧,顾琅将他放到自己背上,荀遇忍不住身体欲望,开始在他的背上拱啊拱,用自己的身体来蹭他。
哼哼唧唧的发情小狗让他想一口将他吃掉。
可爱……
喜欢……
当时顾琅满心都是跟今天一样的想法,他知道自己完了,作为兄长,他竟然会对自己的弟弟产生这种不应该的想法。
可他还是把“喜欢”这个词在心里反复咀嚼了好久,像是个变态一样,越觉得不可能,就越要饮鸩止渴。
喜欢的那种感觉很美好,像是夏天树上的红果,一口下去爆汁,甜丝丝黏腻腻的,唇齿间都是香甜的味道。
顾琅感到很惊讶,竟然会有这么一个美好的词,让人想着便是甜的,仿佛做了个美梦似的。
可这些荀遇完全不知道,这小狗在顾琅背上发泄完了之后竟然还傻乎乎的对顾琅说:
“谢谢你哥哥,幸好有哥哥你借给我背,否则我只能找根树桩蹭蹭了。”
“你永远都是我的好哥哥,喜欢你。”
荀遇从他的背上跳了下来,朝他wink了一下,自己爽完之后便走到旁边玩去了,活像一个拔×无情的渣男。
顾琅:……
滚他妈的哥哥,
他才不想只做他的哥哥。
是了,喜欢甜蜜如夏果,那暗恋就酸凉如冬霜。
他该怎么跟这只小狗说,他在他背上蹭时,他的好哥哥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将他弄下来×进他的身体里的呢。
顾琅笑着想起了以前自己以前暗恋的那些岁月,此时秘书来到他身边对他道:
“顾总,不知道怎么回事,小狗在笼子里一直转圈叫,看起来像是在找你。”
“发生什么事了?”顾琅问道。
荀遇竟然会想急着见他,他现在应该挺讨厌他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