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本就是泼皮,她能用钱让他们做事,自然也会有人愿意花更高的价钱,让他们出卖自己。只要利益足够大,类似的内奸就会层出不穷。
她必须得想个法子,一劳永逸地降低风险。
回到李家后,她便泡进了书房。
上次与刘记对簿公堂时,她研究过律法。若将这些泼皮正式收编为雇员,并立下契约,明文规定数据属商号机密,泄露者需赔偿损失,便可借律法制约他们。
牙人法虽多用于中介买卖,但只要在契约中写明“贩卖情报即属违约”,那么一旦被抓,他们便无法狡辩,甚至可能面临官司。
这也算是一种震慑。
但这么做,意味着她要承担额外的成本。纳入正式雇员后,不仅要支付固定工钱,还要按规向商税务交税。
到底是这样更划算,还是继续维持现状?
她拿出账簿,开始仔细计算。
一算就是一整天,直到傍晚时分,李林竹拎着食盒进来,她才意识到自己已是饥肠辘辘。
只见他将菜肴一一摆好,抬头看了她一眼,似乎想说什么,又顿了顿,最终从怀里摸出一叠银票,推到她面前。
“这些年,老祖宗、我娘,还有些达官贵人给的赏钱,都攒着了。”他说得轻描淡写,手指却微微蜷着,像是怕她拒绝,又像是怕这些钱不够,“一共三百五十六两,先拿去救表妹。”
任白芷怔了怔,盯着那叠银票,脱口而出:“你一点儿没给自己留?”
“留了十贯。”李林竹笑了笑,“我用钱的地方少,这些本就存着应急。”
“看出来了。”任白芷也挤出一抹笑,“年纪轻轻能攒这么多,真是不容易。”
她将银票推回去,语气淡淡道:“不过暂时不需要。”